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卖了一个QQ号,又申诉回来了,这个犯法,属于诈骗犯法行为。卖家卖了一个QQ号后,QQ号的归属权属于买家,卖家不再持有该QQ号,如果卖家以申诉的方式将已卖出的QQ号私下取回,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买家没有过错的话,卖家就要支付因签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返还卖家支付的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法。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虚拟账号交易,就是1万也不受理。除非你关系硬,或者给JC钱别人才愿意把自己要找回的话,可以去申诉,也只能通过申诉,网上说能帮你盗回号码的,都是骗子,千万别信。关于申诉,请注意一下几点1 先把被盗或忘记密码的号去申诉(请注意步骤3)2 提供以前用过的密码,什么年份在某地登入,申请号码的方式以及什么时候申请的。如果密码没忘记,只是上二代密保的,请尽量在固定一IP地址下登入7天以上3 邀请3个以上的好友辅助申诉,记住,在申诉之前要和好友约好(PS:即使你号上的好友被删除了,也能接收到邀请辅助申诉消息的哦)尽量在4个小时之内把辅助申诉的资料提交上去。如果少于3个好友辅助的话,申诉失败的几率很大的,当然能邀请更多的好友辅助申诉的话,就更好了4 然后再去kf.qq.com找下人工客服,早上9点钟后就上班,尽量准时去提交问题,因为排队的人很多,只要你把申诉时的回执编号给他,有什么情况在和他反映一下(比如QQ上没有添加过好友呀,或者是申请不久的QQ什么的,这些都是关键)5:如果QQ以前有开通过什么业务,像会员、蓝钻,超级QQ什么的,在提交申诉的时候也天在备注里,最好把什么月份开通的都写上去6:如果QQ有玩游戏的话,以前肯定会有设置防沉迷的资料,记得的话,把登记的身份证也填上去,或者和人工客服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法。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犯法。2、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犯法。2、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法。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法。这里分两种情况: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犯法。2、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法。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犯法。2、这里分两种情况:(1)假如在卖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找回来,那么就涉嫌诈骗。(2)假如在卖的时候没有这个想法,交易成功后又把它找回来。那么这个属于盗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