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员工驾驶公司车辆肇事谁赔偿1、员工驾驶公司车辆肇事谁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员工私开单位车辆肇事的,由员工承担肇事的责任,首先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由员工赔偿。如果公司代员工垫付费用的,公司可以向员工追偿;(2)如果是员工在工作时间驾驶车辆导致车祸的,那么就由公司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该怎么办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司机肇事是在执行工作的时候肇事的,那么货运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是谁肇事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作为货运公司的司机,开车是其职务行为,所以货运公司应当承担司机肇事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司机肇事的原因是因为故意或者是自身重大过失导致的话,那么货运公司就只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